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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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建立医药代表定期接待制度
日期: 2011-05-11 点击量: 3188

5月10日,我院召开医药代表、医疗器材销售人员廉洁共建会,规定医药代表进我院医疗区必须是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并由病区指定人员负责接待,同时规定在门诊就诊时间一律不准进诊室,若违反规定,将按医院相关制度处理。

我院党委书记徐天涯说,医院尝试建立医药代表定期接待制度,既是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需要,也是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我院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内在要求。医院各病区接待医药代表的时间为每周一次,医药代表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方可进入病区,提供学术资讯和宣传资料,但不准向医务人员行贿、统方等不正当行为。

为了保证制度落实,我院还推出一系列监督举措。建立全方位监督队伍,院外聘请来自工商联、报社、街道等单位领导担任社会行风监督员,定期对我院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院内建立由每个科室人员组成的廉情宣传员,宣传报道本科室好人好事弘扬正气,同时监督医药代表行为;院部还建立每月一次行风监督制度,由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带队到各临床科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违规的医药厂家提出黄牌警告。

廉洁共建会上,医药代表、医疗器材销售人员纷纷表态,坚决遵守医院规定,并与我院签订了廉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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