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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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日期: 2014-01-30 点击量: 2666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一所市属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6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及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卫发〔2013〕30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
岗位
人数
年龄要求
专业
学历(学位)职称
其他条件
精神科医师
14
1、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2、其他人员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精神医学/老年医学/应用心理学(具有医学背景)/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非应届毕业生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神经内科医师
1
神经病学
药剂科医师
1
药学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本院网站更新。
  2、报名地点: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天目山路305号一号楼5楼)。
  3、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在本公告所规定时间内报名。
  电子邮件: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稿发至 38801661@qq.com
  邮寄: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发至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5号,杭州市第七医院人事科,邮编:310013 (以邮戳为准);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本院人事科(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备审核。
  4、报名材料:
  (1)2014年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及个人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2)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及个人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5、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经医院专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筛选、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止。具体考试时间由医院人事科电话并短信通知应聘者。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采用面试或实践技能测试方式,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应聘要求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本院网站(//www.hcrha.com)“诚聘英才-空缺职位”栏目中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核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125991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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