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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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停算通知
日期: 2012-12-26 点击量: 2855

    省、市医保中心定于20121231182013126暂停本市医疗费结算36小时。暂停结算期间,参保人员以现金形式在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系统恢复后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市民卡)、《省市级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医疗费收据原件以及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等,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

 

萧山医保参保人员医保网络暂停结算时间:

2012年12月31日22时至2013年1月1日早上6时。

 

余杭医保参保人员医保网络暂停结算时间:

2012年12月31日18时至2013年1月1日18时。

特此通知。

医保办

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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