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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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康复理论与技术”继续教育项目培训班通知
日期: 2011-09-29 点击量: 2413

项目编号:2011-03-09-074(国)

项目负责人:宋海东

主办单位: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精神疾病大都呈慢性或慢性发作性过程,由于反复发作或治疗不彻底,患者常常出现人格改变、社会功能下降,病情的不断加重最终可导致患者丧失社会功能,临床上呈现为不同程度的残疾状态,需要长期住院或反复入院治疗。精神疾病的治疗,不能一直停留在药物治疗和封闭式管理的阶段,应该对精神疾病患者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防治与康复。精神疾病患者的防治与康复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应采取综合治疗手段,实施综合性康复措施,应用生理、心理、职业生活技能和社交等康复措施实施干预,最大限度地解决好患者“病而不残残而不废”的问题,尽可能地促进患者的社会功能全面恢复。

近几年,康复治疗在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中越来越受重视,我院防治科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社区康复网络,并与香港中文大学、北京安定医院合作开展了“认知行为治疗、精神疾病程式化康复训练、行为矫正治疗”等精神疾病康复治疗训练和相关研究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我院将于2011年10月31-11月3日举办“精神疾病康复理论与技术”继续教育项目培训班,培训结业授予Ⅰ类学分10分

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1、精神疾病社区康复国内外现状

2、精神疾病康复理论

3、精神分裂症患者认知功能障碍的神经心理学评估

4、计算机化认知矫正训练技术(CCRT)

5、个体服务计划(ISP)

6、现场观摩与操作演练

培训教师:

马 弘教授: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

张永华教授: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中医师;

谭淑平博士: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医学研究中心神经认知与电生理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义强教授: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主任技师;

宋海东博士: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防治科副科长、副主任医师;

刘 健科长: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科教科心理治疗师、临床心理学硕士;

孙晓花医师: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防治科医师,硕士研究生。

本次培训班欢迎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精神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康复工疗站、相关研究机构工作的医护人员、社工和心理学工作者等人员参加。

培训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玉皇山路74号玉皇山庄

培训费用:

1000元/人(含资料费、实习费等),交通食宿费自理。

联系方式:

请欲参加者于10月16日前将报名回执单传真或寄至: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防治科。联系电话:0571-85126546(金翠梅), 85124652(传真);Email:hzsjwb@126.com;通讯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 防治科收;邮编:310013。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1年09月

“精神疾病康复理论与技术”继续教育项目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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