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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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 2009-06-02 点击量: 2746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杭州市卫生局所属的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系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年龄

基本条件

学历

要求

职称

要求

专业要求

精神科临床

1

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三级医院相关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

本科及以上

中级及以上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影像

诊断

1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

本科及以上

中级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

护理

临床

1

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三级医院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

本科及以上

初级及以上

护理学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

3、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本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与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专业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本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各岗位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倍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3、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

考试地点: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本单位内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125991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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