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
依据“杭州市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杭价服【2017】51号”文件精神,就我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通知如下:
一、调整儿科门诊、住院诊查费。县级以上儿童医院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儿科诊查费门诊加收10元/次、住院加收10元/日。
二、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检查治疗项目”,临床诊疗类中的“有创活检和探查项目”、“临床手术类项目”、“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6周岁及以下儿童在原价格上加收30%。
三、调整后的儿童医疗服务价格按“四舍五入”法,单价20元(含)以下的保留到角,单价20元以上的保留到元。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0日开始执行。
未尽事宜,请咨询本院物价办、医保办。
咨询电话:85125990
特此通知。